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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省级机关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8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查看:210

核心提示:为加强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工作,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2013-2017年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精神,决定对省级机关各部门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计划和完成情况进行备案。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教育)处:

为加强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工作,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2013-2017年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精神,决定对省级机关各部门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计划和完成情况进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目的

开展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情况备案,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各系统开展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情况,科学整合培训资源,提高专门业务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专门业务培训的全面开展。通过备案情况分析,总结专门业务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工作水平。

二、备案内容

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是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该培训一般由业务主管部门部署并组织实施。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备案内容是指本系统、本部门举办的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包括: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培训范围(人数)、培训时间(课时)、培训方式、考核方式等。各单位根据培训工作实际填写《2014年度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计划备案表》(附件1)和《2014年度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完成情况备案表》(附件2)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上报)。

三、备案时间

省级机关各部门、各系统于2014年4月1日前将2014年度专门业务培训计划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专门业务培训完成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有关要求

1.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情况备案是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人事(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报送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开展和完成情况。

2.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各单位上报计划对各单位2014年度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总结评估,确保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3.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报备,原则上不要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应及时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备;培训计划没有完成的,应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说明理由。

联系人:王凡;联系电话:(025)83236056(兼传真);电子邮箱:wangfan2308@163.com;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邮政编码:210008。

附件:1.2014年度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计划备案表

2.2014年度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完成情况备案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4年3月13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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