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4]25号)的要求,现开展我省2014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项目(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省财政厅。
各有关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4]25号)的要求,现开展我省2014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项目(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二、项目基本要求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指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以及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要求。
3、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对于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三、项目组织
1、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企业需登录网络工作系统(http://www.innofund.gov.cn)进行网上申报,于2014年5月6日18:00前完成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
2、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将申报文件和有关纸质资料于2014年5月12日前报送省科技厅2份(1正1副)、省财政厅1份(副本)。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杨欣 028-86715358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4]25号)
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4月28日
![]() 附件:国科办计[2014]25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