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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网上查询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8  来源:福建省公安厅   查看:24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社会创新,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化、公开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强化交通事故如实录入统计工作,总队组织开发了“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并在全省进行了测试和试运行。三、查询范围。可查询到查询日前一年内在我省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信息。

各交(巡)警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社会创新,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化、公开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强化交通事故如实录入统计工作,总队组织开发了“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并在全省进行了测试和试运行。现决定正式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启用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网上查询平台”,为确保启用工作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4年4月8日。

二、查询地址

进入“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的“服务大厅”页面,点击页面左侧“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图标即可进入。

三、查询范围

可查询到查询日前一年内在我省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信息。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不在查询范围内。

四、查询内容

查询人可依据事故车辆、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信息,通过验证后查询了解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类型、受∕立案单位、事故处理状态(是否检验、是否中止事故认定、是否刑事立案)、是否调解、事故责任认定等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信息录入工作。“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网上查询平台”是面向社会公开的查询平台,各地交警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凡由交警部门立案受理的,都必须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特别是在事故责任认定,刑事立案上,要确保网上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二)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各地要积极开展宣传告知工作,提升“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网上查询平台”的知晓度和使用率,是其真正成为便民利民的新举措。

(三)在应用中逐步完善。各地要本着“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及时收集和反馈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建议,不断完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网上查询平台”的服务功能。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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