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维稳工作深入开展,省委政法委、省委维稳领导小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成都市维稳办等150个“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王宏等360名“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附件:1.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政 法 委 员 会
中共四川省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表彰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川人社发〔2014〕46号
各市(州)党委政法委员会、维稳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着眼大局,进一步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确保了全省社会政治和谐稳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维稳工作深入开展,省委政法委、省委维稳领导小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成都市维稳办等150个“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王宏等360名“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大力量。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赶超先进、锐意进取,不断深化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以更加顽强的意志、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深入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推进我省“两个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四川省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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