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资金  寻找资金  正文

海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5-01-08  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查看:221

核心提示:海南省民政厅公告〔2015〕1号。我厅于2014年7月28日发布《海南省民政厅送达公告》(海南省民政厅公告〔2014〕1号),依法履行对海南爱心基金会、海南省青少年社科教育基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义务, 2个基金会已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也未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厅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登记证号。

海南省民政厅公告〔2015〕1号

我厅于2014年7月28日发布《海南省民政厅送达公告》(海南省民政厅公告〔2014〕1号),依法履行对海南爱心基金会、海南省青少年社科教育基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义务, 2个基金会已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也未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厅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30号)第十一条以及《海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琼民发〔2011〕20号)等规定,我厅决定依法撤销海南爱心基金会、海南省青少年社科教育基金会,以上2个基金会登记证书、印章、未使用完的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一律作废。

有关当事人如对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或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

联系电话:0898-65339496 举报电话0898-65309095

附件:予以撤销登记的基金会登记证号及其名单

海南省民政厅

2015年1月4日

附件

予以撤销登记的基金会登记证号及其名单

基金会名称

登记证号

海南爱心基金会

琼基证字第200802号

海南省青少年社科教育基金会

琼基证字第200801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2410s ( Load:0.0025s Init:0.0079s Exec:0.2091s Template:0.0215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75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