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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首批河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专家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9  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查看:192

核心提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首批河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三、参会人员。石家庄、承德、张家口、唐山、廊坊、沧州、邢台、邯郸市科技局负责人,石家庄、唐山、承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沧州临港、邯郸国家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栾城、张家口西山、沧州、沧州中捷省级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以及各集群管理机构负责人。

冀科高函〔2014〕38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召开首批河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

专家评审会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科技局,有关省级以上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管委会:

为抢抓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同步实施、惠及河北的重大机遇,加快实施十大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协同化、创新化发展,构筑新常态下区域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工作的意见》(冀科高〔2014〕15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首批河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科高函〔2014〕29号)精神,我厅定于2014年12月24日召开首批河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专家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12月24日上午9点开始,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河北科技大厦5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43号,联系人:李越,18931881608)。

三、参会人员

省科技厅及有关省直部门负责人。石家庄、承德、张家口、唐山、廊坊、沧州、邢台、邯郸市科技局负责人,石家庄、唐山、承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沧州临港、邯郸国家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栾城、张家口西山、沧州、沧州中捷省级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以及各集群管理机构负责人。每个集群管理机构及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限3-4人。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评审会将采用现场PPT汇报评审方式,请各集群管理机构围绕现有基础、产业需求、主要问题、建设目标、重点任务、计划进度、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汇报集群试点三年建设方案。每个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质疑、答辩时间5-10分钟。汇报及评审顺序见附件1。

2、请有关设区市科技局,有关省级以上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本次评审会,指导集群管理机构认真准备PPT汇报材料。

3、请于12月22日下班前将参会回执和电子版汇报材料报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王立伟 0311-85891859 13931992163

曾红兵 0311-85891855(传真) 15075115006

电子邮箱:hbkjtgxc@163.com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1:汇报及评审顺序 附件2: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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