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市旅游局(委)、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旅游、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当前冬季旅游市场秩序的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完善对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制,把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联系人:于灏。
各市旅游局(委)、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15年“好客山东贺年会”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4〕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冬季旅游市场的管理,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为2015年“好客山东贺年会”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省旅游局、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在2015年“好客山东贺年会”期间,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好客山东贺年会”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
省政府确定,举办2015年“好客山东贺年会”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委会、《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精神,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扩大文化旅游消费的重大举措。各市旅游、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成功举办“好客山东贺年会”的重要意义,以及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消费环境的重要作用。根据本市旅游市场实际,加强监管力度,大力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为“贺年会”的举办营造良好的环境,让全省人民群众欢欢喜喜过大年,充分享受我省改革发展成果。各市旅游、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当前冬季旅游市场秩序的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完善对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制,把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重点
(一)开展出境市场文明旅游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合同签订时是否普及文明旅游知识,检查组团社出发前是否严格落实出境旅游行前说明会制度,检查是否认真落实导游、领队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制”,导游、领队在旅游行程中是否形成“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带团工作方式。坚决查处不依法使用《名单表》和伪造倒卖《名单表》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领队证从事领队业务及未依法为出境旅游团队安排领队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旅游合同不规范、超低价组团等行为。重点治理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合理低价、发布虚假旅游广告、收费标准不公开、购物活动及自费项目不载明等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重点治理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非法牟取收入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四)整治旅游商品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强买强卖、欺诈旅游者以及尾随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整顿旅游市场商品经营秩序和商品经营质量。
(五)加大对星级酒店和餐馆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星级酒店、星级餐馆和景区周边餐馆的厨房卫生条件与食品质量安全,客房、餐饮、休闲项目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出售、使用假冒伪劣商品,员工服务质量等方面。
(六)整顿一日、二日游市场,提升城市旅游服务质量。着重加大对“黑导”、“黑车”、“黑网站”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旅游违规转拼团、旅游途中加收费用、强迫购物、改变行程、增减景点、甩团弃团等行为。
三、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有关要求
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由省旅游局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市旅游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这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自2015年1月1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期间,省旅游局将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市旅游局要牵头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将活动总结与《2015年“好客山东贺年会”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10日前上报省旅游局。
联系人:于灏
联系电话:0531-82676121 82957516(传真)
电子邮箱:sdlyjczd@126.com
山东省旅游局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 2015年“好客山东贺年会”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doc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