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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我市某旅行社的门市部收取游客“出境游押金”逾期未退还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1-09  来源: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查看:383

核心提示:2014年12月18日以来,北京市旅游委陆续接到多批次的游客投诉,集中反映我市某旅行社某门市部收取游客出境游巨额押金逾期不予退还问题。三是旅游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要加强企业员工特别是门市部员工的管理,着重加强对旅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守法经营和规范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各区县旅游委、各出境旅行社:

2014年12月18日以来,北京市旅游委陆续接到多批次的游客投诉,集中反映我市某旅行社某门市部收取游客出境游巨额押金逾期不予退还问题。接到投诉后,北京市旅游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同时启动调解程序责成旅行社筹措资金返还游客,并引导游客理智追款、依法维权,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经对事件进行认真梳理,主要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旅行社为降低并转嫁运营成本,违规采取承包挂靠或是变相承包等经营方式,往往对所设立的门市部疏于管理甚至只收钱不管理,致使门市违规经营和损害游客利益的事件屡禁不绝。二是部分旅游者消费心理不成熟,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容易陷入价格越便宜越好的消费误区,并相互影响和带动,造成群体性利益受损问题发生。三是旅游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市旅游环境总体上呈现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但旅游市场的一些痼症顽疾尚未得到根治,且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的发展趋势。

北京市旅游委在此要求各旅游企业要举一反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查堵漏洞、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上下功夫。要加强企业员工特别是门市部员工的管理,着重加强对旅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守法经营和规范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着重加强对旅行社分社和门市部业务状况的动态管理,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用工、合同、业务用章、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坚持做到守法经营、规范运作,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北京市旅游委及区县旅游委将加大旅游行业监管力度,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对旅行社非法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游客利益的问题,坚决依法给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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