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一、准予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合伙律师事务所。该所变更组织形式后设立人为曾昌源、谢文健、李淑兰、谢永生,负责人:曾昌源。二、该所隶属于福建省三明市司法局监督管理。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你所申请改制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合伙律师事务所。该所变更组织形式后设立人为曾昌源、谢文健、李淑兰、谢永生,负责人:曾昌源。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73幢B座402、403室。
二、该所隶属于福建省三明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四、请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5年1月5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