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第三季度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了市级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并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要求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改正。其中佛山三昌五金炉具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逾期未改正。广东省质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第三季度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了市级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并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要求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改正。其中佛山三昌五金炉具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逾期未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附件:2014年第三季度佛山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逾期未改正企业名单
广东省质监局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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