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胡江、胡文泓先生:报来申请成立广东岭南诗书画研究院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广东岭南诗书画研究院成立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此复。广东省民政厅。2013年6月14日。
粤民民﹝2013﹞178号
胡江、胡文泓先生:
报来申请成立广东岭南诗书画研究院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广东岭南诗书画研究院成立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