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 告。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考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贵州采气厂和兴义顶效开发区峰岩石灰石矿两家企业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第二十一批),现予公告。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5年 第2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考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贵州采气厂和兴义顶效开发区峰岩石灰石矿两家企业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第二十一批),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2日
责编:安监局管理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