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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3  来源: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查看:197

核心提示:各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五、省新闻出版局2015年起将建立江苏省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依据申报指南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优秀项目将进入江苏省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并推荐参评总局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各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

现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4〕1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新闻出版或相关单位可根据申报指南提出项目申请。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每个集团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属新闻出版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新闻出版局,市属单位申报材料报各市及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各市及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省新闻出版局。集团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由集团统一申报并加盖集团公章。

三、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实行网络申报,同时须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网络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必须完全一致。各申报单位通过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www.gapp.gov.cn)首页“申报快捷通道”栏目下的“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进入网上申报审核系统。用户注册及有关内容的填报、审核,请按照《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进行。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用户名原则上应使用单位名称,且与单位公章一致。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注册一个账户。已经注册过的申报单位,须使用原注册账户申报。

四、根据总局要求,各新闻出版单位请将2012年以来获得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名单见附件3),但未申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库的新闻出版项目,在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系统中补报项目情况。市属企业由各市局负责通知并监督填报。项目补报后将直接作为入库项目管理。补报项目相关情况,申报项目名称应与申报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相一致。

五、省新闻出版局2015年起将建立江苏省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依据申报指南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优秀项目将进入江苏省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并推荐参评总局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

六、请各单位于2015年2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省新闻出版局出版产业发展处,并完成网上系统的内容填报。

各市及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要高度重视,做好项目库申报组织、审核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省新闻出版局网站(www.jsxwcbj.gov.cn)政务公告栏内下载。

联系人:高强

电话:025-83373067

邮寄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出版产业发展处

邮编:210009

附件:1.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2年-2014年江苏获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新闻出版项目名单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5年1月8日

附件:

附件1: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续)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新闻出版项目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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