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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3  来源: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查看:262

核心提示:各造价咨询企业: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工作,住建部修订了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细化了部分统计指标,决定于2014年开始执行。各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http://www.ceca.org.cn/)进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报表。三、填报要求。四、报表寄送地址。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工作,住建部修订了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细化了部分统计指标,决定于2014年开始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持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甲级、乙级、暂定乙级)的企业,均应参加此次统计工作。

二、登陆途径

各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http://www.ceca.org.cn/)进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报表。请各企业用密码锁或用户名、密码登录,新取得资质的企业或首次上报无密码锁的企业可以与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5号窗口联系,索取用户名、密码。

三、填报要求

各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必须如实填报2014年度各项统计指标。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纸质报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2月10日前报送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5号窗口。逾期未报送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表寄送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5号窗口(邮编:300161)

联系电话: 24538422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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