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政策  国际条约  正文

第52/2008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对若干负责执行MIGRAMACAU计划的小组成员作嘉奖。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法邦网   查看:249

核心提示:根据[MIGRAMACAU] 培训计划协调员的建议及行使第13/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赋予保安司司长的职权,作出本批示。嘉 奖。负责执行[MIGRAMACAU] 计划的小组各成员以果断的方式、高度的专业资格及专心致志的态度,为筹划及执行各项活动作出贡献,使这项计划的成果获得国际性赞誉,澳门特别行政区为之骄傲。保安司司长 张国华。

根据[MIGRAMACAU] 培训计划协调员的建议及行使第13/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赋予保安司司长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嘉 奖

此项名为[MIGRAMACAU] 的高级培训计划,是从属於欧盟AENEAS的关於第三国家出入境及庇护事宜的技术及财政援助计划范畴,於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两年间进行而今在澳门圆满结束。此培训计划对参与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各部门公务人员来说起到非常有益的作用,而丰硕成果的取得,亦有赖於中国内地及欧盟的各位负责人员,以及其他透过其培训员及观察员参与的国家及地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ASEAN的各个成员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负责执行[MIGRAMACAU] 计划的小组各成员以果断的方式、高度的专业资格及专心致志的态度,为筹划及执行各项活动作出贡献,使这项计划的成果获得国际性赞誉,澳门特别行政区为之骄傲。

因此,本人对执行小组的以下各成员给予公开嘉奖,以表扬其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所作出的努力和奉献。

郑锦华——治安警察局副警务总长编号105881

伍素萍——治安警察局副警务总长编号109960

梁展鸿——经济学士

黄超文——治安警察局副警司编号100031

José Maria Cipriano dos Santos——治安警察局警长编号102821

高家怡——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二等技术员编号026190

梁逸岚——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三等文员编号046880

李家荣——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三等文员编号046901

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

保安司司长 张国华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9097s ( Load:0.0025s Init:0.0191s Exec:0.8418s Template:0.0463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83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