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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共和国联合新闻稿

发布日期:2015-09-0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查看:206

核心提示:中缅双方高度评价中缅传统“胞波”友谊,一致认为建交65年来,两国始终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推动双边关系在相互信赖、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取得长足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共和国联合新闻稿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缅甸联邦共和国总统登盛于2015年9月2日至4日来华出席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习近平主席会见登盛总统,就进一步推进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和友好交流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重要共识。李克强总理也会见了登盛总统。

中缅双方高度评价中缅传统“胞波”友谊,一致认为建交65年来,两国始终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推动双边关系在相互信赖、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取得长足发展。双方重申坚持以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为重,坚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牢牢把握中缅关系发展正确方向,继续弘扬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合作传统,相互扶持、守望相助,促进各自国家稳定和发展。

缅方对中方在缅甸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后提供的及时有效援助表示衷心感谢。中方愿继续为缅甸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也愿继续支持缅甸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缅方对近期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遇难和受伤人员表示哀悼和慰问。

双方同意保持高层互访传统,密切党、政、军、群和地方之间的友好交往和务实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推动经贸合作持续发展。在“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合作框架下,统筹推进港口、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发挥好中缅农业合作委员会、中缅政府间电力合作机制等作用,加强农业、电力、产能、金融等领域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惠及两国民生。

双方同意继续办好中缅建交65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落实好缅甸百人青年团访华等交流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文交流,扩大民间往来,加强文化、教育、媒体、体育、卫生、宗教等领域友好交流合作,不断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

中方表示,支持缅甸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真诚希望缅甸保持政局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缅方感谢中方为推进缅甸和平进程发挥的积极作用,欢迎中方继续为此发挥建设性作用。双方将继续加强边境管理合作,共同维护中缅边境和平安宁。

二〇一五年九月四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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