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管理  企业文化   正文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滨州港套尔河港区东岸#1-#6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05-12  来源: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查看:219

核心提示: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确保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安全。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作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炜烨镍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滨州港套尔河港区东岸#1-#6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炜烨镍业〔2013〕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滨州港套尔河港区东岸北端、南距沾化县约60km。工程总投资39671.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7.6万元。工程主要建设6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等公辅工程及相关环保工程,设计年运量250万吨(进口红土矿200万吨、进口煤炭20万吨,出口镍铁30万吨)。工程新建码头总长705m、北侧护岸长539m、南侧护岸长411m,港池疏浚量132.44万m3、工程总填方量156.52万m3,项目总占海面积为38.7186hm2。

该项目已取得《沾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滨州港套尔河港区东岸#1-#6通用泊位工程规划选址的批复》(沾政字〔2014〕19号),沾化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积极开展〈滨州港套尔河港区岸线利用与功能区规划〉环评的承诺函》(沾政字〔2014〕44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技术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注重项目建设与各类规划的协调性,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和缓解。因此,你公司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技术评估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强化施工船只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填海、挖泥、疏浚等对施工海域的悬浮物影响,并做好施工期的扬尘控制工作。施工废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施工垃圾等由陆域接收后妥善处理,不得直接向海域排放。加强海水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强度、施工方式及保护措施。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车辆、机械的维修及保养。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施工防护,6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二)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落实生态补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疏浚作业等应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的索饵期和繁殖期。施工完成后,在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渔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并委托专业部门对生态补偿效果进行根据监测,及时调整放流的种类和规模。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计污水处理站规模及工艺,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包括陆域及船舶生活污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机修废水经收集后送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码头面冲洗水、码头面及堆场区域雨水以及堆场道路区域冲洗废水收集后送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出水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18920-2002)要求,回用于码头、道路冲洗以及堆场喷洒。船舶污水由海事部门认可的单位接收处理。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控制装卸落差、苫盖喷水、半封闭、设置防尘反射板及防尘帘、加强绿化等措施防治港区扬尘污染,确保厂界废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等。避免货物装卸、储运工程中因粉尘入海对周边环境及养殖区造成不良影响。

(五)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陆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船舶生活垃圾等由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含油棉纱、废机油、污油泥、油渣等危险废物由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六)选用低噪声装卸机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港区噪声,确保港区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避免噪声扰民。

(七)加强管理,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红土矿的环境管理,加强对近岸海水水质及沉积物中重金属的监测,生产废水处理站出口定期进行重金属监测。码头配备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理设施和材料。严格规范船舶行驶、停靠和装卸等作业,避免发生船舶碰撞事故,不利气象条件下,必须停止装卸作业。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建立本工程与港区及所在海域的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确保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安全。

(八)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作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九)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本项目储运红土矿、煤炭、镍铁。如需增加货种,须另行报批。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向省环保厅按承诺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以及环境监理报告,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在试生产前,沾化县人民政府应完成套尔河港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在项目试生产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四、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滨州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滨州市环保局和沾化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4月30日

关闭本页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2815s ( Load:0.0037s Init:0.0084s Exec:0.2459s Template:0.0235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83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