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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体育场馆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2  来源:上海市体育局   查看:182

核心提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所有体育场馆,包括在用、在建及各类健身苑点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值班制度和安全检查报告制度,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置,并按程序尽快上报,确保体育场馆设施发挥最大效益、满足人民需求。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高温、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影响频繁,全市体育场馆设施在保障训练、满足市民健身需求的同时,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体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安全工作,为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体育大环境作出了贡献。

近日,个别体育场馆发生了顶棚檩条坠落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衍生灾害,但影响了正常的健身开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做好体育场馆安全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防患意识。各区县体育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克服麻痹侥幸思想,高度重视体育场馆安全工作。临近年终,各项工作头绪多,要安排时间议安全、抓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完善体育场馆安全和自然灾害防御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把体育场馆安全和自然灾害防御工作抓实、抓细。

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所有体育场馆,包括在用、在建及各类健身苑点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限时整改。对建设时间较长、有必要进行检测的场馆,要委托专业机构鉴定,鉴定后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场馆,要立即封闭管理,停止使用。同时积极协调落实资金做好改造加固修缮。改造修缮过程中影响正常开放使用,要进行公告公示,取得市民的理解。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值班制度和安全检查报告制度,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置,并按程序尽快上报,确保体育场馆设施发挥最大效益、满足人民需求。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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