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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

发布日期:2014-05-12  来源:上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查看:176

核心提示:为确保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5〕10号)精神,结合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实际情况,制订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

为确保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5〕10号)精神,结合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实际情况,制订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化部对网吧管理“从严审批、控制总量、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原则,通过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市场机制自我调节作用,在加强对现有网吧正面引导和改造提高的同时,继续鼓励支持网吧连锁经营发展,不断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尽快让连锁化、品牌化的网吧占据市场主流,进一步塑造文明、健康的网吧行业形象。

二、行业现状

自2005年10月8日本市开展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以来,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本市网吧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目前本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现象得到明显遏制,社会群众对网吧满意度大为提高。

截至2006年底,全市网吧总数1451家(包括尚未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已进入审批程序在筹建阶段的单位),网吧计算机终端核定总计181052台,经营面积核定总计455340.14平方米。平均每家网吧拥有计算机终端128台,经营面积313.8平方米。

全市网吧连锁经营企业11家,其中9家由文化部批准,2家由本市批准。全市连锁网吧共有门店427家,计算机终端49047台,分别占全市总量的29.4%和27%。

三、规划原则

根据文化部对网吧做好总量规划,严格市场准入要求,按照“妥善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关系,统筹分析网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市场需求、消费习惯和社会反映等因素”的原则,确定本市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

本市网吧以每1.07万实际居住人口设立1家网吧,其中,中心城区按平均每1.5万实际居住人口设立1家网吧、次中心城区按平均每1.1万实际居住人口设立1家网吧、郊区按平均每1万实际居住人口设立1家网吧、农村地区按平均每3万实际居住人口设立1家网吧的标准对网吧进行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着眼于优化市场结构、降低政府管理成本,通过鼓励优质资产和连锁经营模式参与市场竞争,加快网吧结构调整。

四、具体方案

(一)总量控制

本市每年可新增网吧的数量,以前年实际居住人口数量核定后向社会公布。按照2005年本市实际居住人口1844.13万,以平均每1.07万实际居住人口设立1家网吧计算,本市可新设立网吧总量为273家,此额度用于连锁企业设立直营门店之用。本市继续停止审批非连锁经营的网吧。

凡网吧经营单位因违规被行政部门吊销或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其额度一律由原审批机构收回。

(二)布局平衡

在控制全市网吧总量前提下,按照未达到规划额度的区县准许增设或迁入、已达到规划额度的区县按照只允许关停和迁出的原则进行审批,逐步实现网吧布局平衡。

五、本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所称之“中心城区”系指黄浦区、卢湾区、静安区3个区,“次中心城区”系指长宁区、徐汇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6个区,“郊区”系指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南汇区、奉贤区、9个区,“农村地区”系指崇明县。

六、本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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