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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4-05-12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查看:196

核心提示:省安全监管局: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名单附后)。王海贵(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察专员)廖 琦(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主任科员)李明峰(省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分局副主任科员)调查组其他人员从揭阳市有关部门临时抽调,具体由调查组商揭阳市政府确定。

                    粤办函〔2014〕14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

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

省政府调查组的复函

省安全监管局:

你局粤安监〔2014〕35号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名单附后)。请抓紧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按时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省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7日

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

省政府调查组人员名单

组 长:潘 游(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陈澄民(揭阳市常务副市长)

肖建清(省监察厅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成 员:刘 胜(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副部长)

卢士成(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法制处副处长)

吴钟盛(省公安厅治安局副调研员)

吴 斌(省监察厅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主任科员)

何 铿(省监察厅派驻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王海贵(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察专员)

马滨滨(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

廖 琦(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协调处主任科员)

李明峰(省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分局副主任科员)

黄楚洪(省安全监管局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科员)

杨 扬(省法制办监督处主任科员)

李华子(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科员)

柳沐荣(揭阳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调查组其他人员从揭阳市有关部门临时抽调,具体由调查组商揭阳市政府确定。调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调查。

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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