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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发布日期:2017-01-18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查看:258

核心提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年1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年1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办法》依据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程度设定了6档记分分值,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20分的道路营运驾驶员将被列入“道路运输行业禁止进入名单”,并按规定吊销从业资格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办法》的出台旨在切实加强对道路营运驾驶员的管理,规范运输经营行为,提升我省道路运输服务品质,有效预防各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该《办法》的出台,也标志着在全国范围内,我省是率先对营运驾驶员实行记分管理的省份之一,对有效强化营运驾驶员安全和责任意识,强化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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