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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7-01-17  来源: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查看:270

核心提示:减少企业名称登记环节,对企业名称有权核准机关与登记所在机关为同一机关的,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或者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可以同时办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4.改革广告发布登记。配合做好因化解落后过剩产能而淘汰企业和被认定为“僵尸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工作,积极帮扶相关企业职工自主创业、申办经营实体。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省工商局结合我省工商工作实际,提出了《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下简称《十条措施》),旨在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十条措施》内容围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简明的市场准入环境”、“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激励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积极扶持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四个方面提出10条措施,对市场主体从“出生、运营、成长、消亡”的各阶段,以“创新体制机制、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为主旨,积极运用工商职能,帮助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上新台阶。

三、“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简明的市场准入环境”措施具体有哪些?

措施共5条,重点围绕工商登记服务便利化、增强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和退出的自主性提出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环节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宽松的营商环境,具体是:

1.推进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实行企业名称(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下同)网上“自助查重、自主申报”模式,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平台,通过输入字号、行业表述等信息,既能查询到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名称,也能查询到禁用和限用的字词,为申请人选取、申报合适的企业名称提供便利。减少企业名称登记环节,对企业名称有权核准机关与登记所在机关为同一机关的,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或者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可以同时办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

2.放宽经营范围用语表述。允许申请人既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也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经营项目,为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和医药、海洋高新技术、乡村休闲旅游、现代服务业、现代特色农业等新兴产业提供支持。

3.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申请人在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对所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后,可免予提交租赁协议等使用权证明文件,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支持各地结合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和完善更为精细化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具体规定,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不断降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成本。

4.改革广告发布登记。简化登记程序和审批材料,免收企业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延长发布登记有效期限,取消纸质证照;探索广告发布电子化登记,实现红盾网申请——内网受理登记——红盾网发布的全程电子化许可。

5.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原则,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可以免于办理清算组(清算人)备案,无需在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改为由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满45日且无异议,即可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清算人)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

四、“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激励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措施具体有哪些?

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激励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对信用良好和守信企业,可降低抽查比例,对前一年度已被抽查且未发现异常、本年度再被随机抽中的,试行免于实地检查;对被行政处罚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企业,可提高抽查比例,一律实行实地重点检查,并依法实施严管重罚。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适度监管,为企业松绑,加快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营造健康的营商环境。

五、“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措施具体有哪些?

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培育先进的消费文化,促进新兴消费,巩固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及时发布抽检结果和消费警示,力求做到抽检一类商品、规范一个行业。试点开展消费者维权信息公示,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倒逼行业自律和企业自觉,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六、“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积极扶持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措施具体有哪些?

措施共3条,重点从持续简化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工商登记程序和手续;主动对接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运用工商登记职能促进重点项目加快落地;用好用足商标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提升商标使用效益,落实好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对促进企业淘汰压缩落后过剩产能,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推动质量强省和福建品牌建设,积极有所作为,营造有活力的营商环境。具体是:

1.积极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企业采取合并分立、股权出资、股权收购转让、债权转股权、清算注销、组建集团等多种方式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促进企业淘汰压缩落后过剩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不断提升运营效率、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持续简化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工商登记程序和手续,其中,采取合并分立方式的,允许合并分立各方同时申请办理公司注销、设立或者变更登记,允许归属于存续或者新设公司的分公司按照名称变更程序办理隶属关系变更登记;采取股权出资方式的,申请被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免于提交股权已经转移至被投资公司的证明材料;采取组建集团方式的,允许母公司名称在集团设立登记前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办理集团设立登记不再审查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数额。配合做好因化解落后过剩产能而淘汰企业和被认定为“僵尸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工作,积极帮扶相关企业职工自主创业、申办经营实体。

2.实施重点项目特办制度。主动对接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成立专项服务工作小组,专门研究解决企业工商登记所遇到的难题,并采取专人指导、优先受理、加急办理、延时服务、全程跟踪等保障措施予以特事特办、马上就办,为企业尽快完成工商登记,及早领取营业执照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促进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实现投产运营。

3.运用地理标志商标着力精准扶贫。将地理标志商标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突破口,指导农村集体组织或村委会挖掘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资源,指导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注册和规范使用;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鼓励争创高知名度商标,提升商标使用效益。积极向国家工商总局争取,在我省3—5个市、县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受理处,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等业务,以方便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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