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2016年市级科技投入基本情况。(一)推进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机制建设。根据批复要求,市财政局配合市发改委、市科委等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张江国家科学中心科研管理体制和科技投入机制,聚焦重点,推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建设,以及本市重大战略项目实施和重大基础工程布局。
一、2016年市级科技投入基本情况
2016年科学技术支出201.6亿元,市级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聚焦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落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积极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二是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集成电路制造装备等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支持高新领域、生物医药领域科技攻关,支持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建设,完善人才资助机制,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和前瞻性重大技术研究,支持城市建设与安全、农业科技等民生科技研究。四是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落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技术创新)、信息化发展、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等专项资金,落实上海天文馆等科技基本建设支出。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机制建设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市财政局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了《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沪府发〔2016〕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本市与科技创新相关资金优化整合为基础前沿、科技创新支撑、科技人才与环境、技术创新引导、市级重大专项五大类,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市财政局配合市科委、市经信委研究了基础前沿类、科技创新支撑类、科技人才与环境类、技术创新引导类专项统筹实施细则,明确了专项定位、涵盖范围、管理机制及实施流程等;配合市发改委研究上海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为组织实施一批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科技项目奠定基础。
(二)积极研究张江国家科学中心管理体制机制
2016年2月,《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得到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批复。根据批复要求,市财政局配合市发改委、市科委等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张江国家科学中心科研管理体制和科技投入机制,聚焦重点,推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建设,以及本市重大战略项目实施和重大基础工程布局。
(三)推进本市政策性担保基金设立和运作
一是设立专门机构。经市编办批准同意,市财政局下设“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基金的管理机构。二是建立规章制度。制订了《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章程》和《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规则》等制度;三是研究制定了资金筹集方案和基金后续补充机制,积极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出资。目前,“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正式设立,首期资金规模50亿元,资金来源于市区两级财政和部分商业银行。担保基金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方式,主要为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吸纳就业型、节能环保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四新”和“三农”等领域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再担保等服务。
(四)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税收政策
一是研究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工作指引》,构建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统一适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条件和标准。
二是落实股权激励税收政策,有效降低股权激励的税收负担,进一步激发和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活力和积极性。
(五)配合相关部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
深化研究放开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过程中的相关政策,积极参与《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研究。配合市委组织部等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事先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进行,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可以按照成果转移转化收入扣除其处置过程中的直接费用后,其净收入的70%或以上可用于奖励个人和团队。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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