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政策  政策解读   正文

四川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发布日期:2016-01-11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查看:210

核心提示:此举旨在实现四川省内各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各县(市、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不少于应交流轮岗教师的10%,其中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记者 吴晓颖)

作为全国较早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省份之一,四川省在推动教师流动方面又出新规,即从今年起,该省将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级干部、在编在岗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此举旨在实现四川省内各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根据已明确的时间表,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于2016年在各市(州)确定县(市、区)的学校进行试点,2017年在四川省全面实施。

  根据规定,交流轮岗的人员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满3届(每届任期3年)的校级干部、任教满9年的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校长交流轮岗的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届,教师交流轮岗的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各县(市、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不少于应交流轮岗教师的10%,其中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属地管理和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扩大交流轮岗范围。对教师可先实行小学划学区,初中分片区交流。骨干教师交流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为主;校级干部在县域内进行交流轮岗。

  该制度实施后,将对交流轮岗的校长和教师的业绩进行全面的业绩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其绩效工资分配、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通过此次改革,将逐步提高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比重,并进一步向村小、教学点、边远山区学校教师倾斜。(记者 吴晓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3271s ( Load:0.0026s Init:0.0088s Exec:0.2937s Template:0.0221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827 kb